马来西亚规定华文小学国英文教师须具备华文资格

16.01.2014  16:24

  中新网1月16日电 据马来西亚《光华日报》报道,马来西亚教总吁请该国教育部和教育局遵守副首相兼教育部长慕尤丁发出的指示,即微型华小、A和B型华小第一阶段(一至三年级)的国文和英文科老师,必须具备华文资格。

  教总于1月10日发文告说,慕尤丁就华小师资问题曾于2012年4月5日发出指示,华小董家教应密切关注此事,一旦有华文小学被派来不符合实际需求的国文和英文老师,须立即向教育局提出反对,以免影响学校发展。校方也可联络教总要求教育部纠正。

  教总表示,对新学年以来发生的种种华小师资问题感到非常遗憾,不过随着马华教育咨询委员会和华教团体与教育部副部长叶娟呈及总监凯尔进行会议后,华小师资问题已经于近期得到圆满解决。

  教总吁请教育部汲取此次问题经验,必须对华小师资建立透明和完善的行政作业制度,将解决途径制度化以便更有效地解决华小师资问题。包括确保在开学前完成所有师资调派工作,并发出聘请临时教师的批文,让校方在发现教师空缺时,第一时间聘请临教来填补。

  教总还表示,教育服务委员会将于1月15日和16日,安排国立大学教育系毕业生进行面试,包括苏丹依德里斯师范大学(UPSI)中文组教育系毕业生,以派到学校执教。 (中新网江西新闻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