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第五轮谈判在新加坡举行

07.07.2014  10:02

  6月23日至27日,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第五轮谈判在新加坡举行。中方代表团由商务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农业部、海关总署、工商总局、质检总局、版权局、知识产权局等部门组成。东盟10国、澳大利亚、印度、日本、韩国和新西兰等派代表团出席。

  谈判期间,  16方谈判代表就RCEP涉及的一系列议题进行了密集磋商,并对将于今年8月在缅甸举行第二届RCEP贸易部长会进行筹备。在货物方面,各方重点讨论了关税减让模式、贸易救济、原产地规则、海关程序与贸易便利化、标准、技术法规和合格评定程序、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等议题。在服务方面,就谈判模式、章节要素等领域充分交换了意见。在投资方面,就投资模式文件和投资章节要素进行了深入探讨。新成立的知识产权、竞争政策、经济技术合作和法律问题工作组也就相关议题进行了讨论。

  第六轮谈判将于2014年12月在印度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