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发《关于在省直机关第一批活动单位开展群众办事难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04.09.2014  19:08
 

赣直党字〔2014〕24号

 

省委各部门、省直各单位党组(党委),各人民团体党组:

现将《关于在省直机关第一批活动单位开展群众办事难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江西省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中共江西省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2014年8月25日

 

关于在省直机关第一批活动单位开展群众办事难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省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关于在教育实践活动中深入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赣群组发〔2014〕26号)要求,结合省直机关实际,现就第一批活动单位开展群众办事难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认真解决各部门、各单位“四风”方面存在的问题,以查找问题为导向,以有效整改为抓手,以落实责任为保障,专项整治群众办事难方面的突出问题,力求在专项整治期间取得群众看得见、摸得着、感受得到的明显成效,促进省直机关弘扬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优良作风和履职尽责、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使广大机关工作人员宗旨意识得到明显增强,办事效率、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得到明显提升,为发展升级提供优质的政务环境保障。

二、专项整治范围和内容

(一)整治范围:省直机关第一批活动单位以及在职工作人员。

(二)整治时间:2014年8月下旬至10月底。

(三)整治内容:

1、行政审批方面。是否存在审批权限明放暗不放,仍以核准、备案方式“放事不放权”;指定或者变相指定审批前置中介服务;擅自设立备案、审查、认定、评审等前置性审查(核)条件;并联审批组织协调不力,相关部门互相推诿等问题。

2、窗口服务方面。是否存在“门难进”,窗口服务中心或服务大厅工作制度不落实;工作人员服务态度冷漠、生硬;面向社会的政务、事务等服务事项未明确内设管理机构和专人负责办理;投诉渠道不畅,未公开投诉方式,未设立举报电话、信箱,对群众投诉不办理等问题。

3、办事效率方面。是否存在“不求作为”,八项规定颁布以后出现职业疲倦,消极被动,应付式工作;未建立AB岗工作制,以出差、开会等理由不在岗或推迟办理;拖着不办,不得好处不办事;不兑现服务承诺,一次性告知和限时办结制度不落实,群众反复跑;办事效率低下,“小鬼难缠”、吃拿卡要等问题。

4、帮扶基层群众方面。是否存在“连心”小分队未深入基层群众开展活动;未建立服务群众的联系渠道;未落实“七个一”要求;联系的基层和群众满意率不高等问题。

三、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群众办事难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由省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领导,省直机关工委负责牵头组织实施。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精心安排,周密部署,真正做到思想到位、认识到位、组织到位、措施到位,把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2、自查自纠。各部门各单位要针对整治内容认真对照检查,开展自查整改。要坚持矛盾不掩盖、问题不回避,立足自查自纠,鼓励自我曝光。针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进行梳理,深刻剖析根源,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并就整改问题、优化服务作出明确承诺。要将整改措施、服务承诺及落实情况,通过单位网站、当地媒体等向社会公开,接受基层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自查自纠情况报省直机关纪工委。

3、强化督查。在自查自纠基础上,要自上而下进行全面检查和重点抽查。省直机关工委将开展督查,对各部门各单位整改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各部门各单位要把监督检查贯穿专项整治的全过程,采取受理举报、随机抽查、重点检查、暗访核查等方式,加大督查力度,增强督查效果。在督查中发现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拒不整改甚至顶风违纪的,要从快、从严查处。

4、责任追究。省直机关工委对发现和查处的违纪违规行为,实行问责追责制,对发现问题的单位,及时发出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并将整改情况予以通报;对典型案例一经查实,严肃处理、公开曝光。

5、总结提高。专项整治工作结束后,各部门各单位要进行全面深入总结,从主要现象、表现形式、主要环节上认真梳理群众办事难问题发生的特点和规律,从内外环境、干部思想观念、体制机制上深入分析问题出现的深层次原因,从整治措施和实际成效上总结和把握加强干部作风建设、促进发展环境优化的内在规律和有效途径。要注重将集中整治中的好做法、好经验提炼、固化为制度,把集中整治的成果转化为加强干部作风建设、促进发展环境持续优化的长效机制。各部门、各单位于10月31日前向省直机关工委提交书面总结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