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确定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基本标准线 为年人均25800元

21.05.2014  20:23

  本报新余讯 信息日报记者何琪报道:20日,记者从新余市政府获悉,该市确定了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基本标准线,为年人均25800元。据了解,实施绩效工资后,除改革性补贴(住房公积金、住房货币化补贴、医疗补贴等)、奖励性补贴(政府效能奖等)、国家或省规定的津贴补贴(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独生子女费、降温费等),继续按政策规定执行外,该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其他津贴补贴,一律纳入绩效工资总量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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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熊灵 通讯员 曾志明 谢建春 政协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