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8单位获茧线绸发展专项资金支持
28.10.2014 12:10
本文来源: 商务厅
本报南昌27日消息(记者熊晓生)记者今日从省商务厅获悉,为做好茧丝绸发展专项资金支持项目管理工作, 该省制定《2014年茧丝绸发展专项资金支持项目实施方案》,2014年12月31日以前,项目承办企业须向所在设区市商务主管部门、财政部门提出验收申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截留、挤占、挪用支持资金,严禁骗取支持资金的行为。对违反相关规定的,一经查实,财政部门将追回或停止拨付支持资金,
据悉,经专家组评审,省商务厅和省财政厅审核,从报名的9家企业中确定江西省蚕桑茶叶研究所、江西省茧丝绸协会、江西三悦丝绸有限公司、江西信达茧丝绸有限公司、江西省信德保制丝有限公司、德安贝伦特丝绸有限公司、江西省永新县蚕丝绸有限公司、遂川县茧丝绸总公司等8个单位为我省2014年茧丝绸发展专项资金支持项目实施单位。
项目支持重点为蚕桑主要病虫害防治;蚕桑资源综合利用开发;丝绸生产废水处理和节能减排;创新丝绸营销模式。支持标准为蚕桑资源综合利用开发、丝绸清洁生产和节能减排项目资助金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开展实验研究、新品繁制、技术发明、设备创新研发等活动的研发性项目,开展宣传、营销、培训等活动的推广性项目,可按照不超过支持内容所需资金的70%支持,项目资助金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开展设备升级、技术改造且项目支出不低于1000万元的产业化项目,可按照不超过项目支持内容所需资金的20%支持,项目资助金额不超过50万元。资金项目实施期限2014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在此期间完成项目建设内容。对验收合格的项目,省财政厅按照规定程序及时将资金拨付到项目承办单位。对验收不合格的项目,省财政厅、省商务厅可取消该项目,并根据情况将资金调剂至其他实施效果好的项目。
本文来源: 商务厅
28.10.2014 12:10
省委第九巡视组向省工商联党组反馈巡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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