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凤军:单独二胎政策实施更须相关部门给力
新的生育政策方案出台后,引发了多方关注。双胞胎家庭能否再生育二胎?究竟是单独二胎还是单独两孩?针对市民的疑问,卫计委相关人士昨日出面澄清,“单独两孩”不等同于“单独二胎”。如果“单独家庭”的第一胎生的是双胞胎或多胞胎的话,那该家庭就不再适用此次的新政了。(11月20日北京晨报)
十八届三中全会改革之后第一项改革措施出台让群众首先了解的就是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的生育条款有了新内容,夫妇一方为独生子女的夫妇可以照顾再生育了,这一消息的落实,着实给中国的百姓带来了意想不到的好消息,人口政策的改革,从某些方面讲让生育的权力归还了百姓,同时再生育政策的出台,为促进人口的和谐发展也起到了促进作用。因此对于这项改革,广大群众表现出了极大的热情,纷纷表示喝彩。
人口政策改革了,并不是我们群众心里所想像的上有政策,下面人群众都可以生了,这还需要相关部门制定详细的政策,出台法规进行落实,因为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每一条款的落实都有相关的依据,不是简单地有一个大纲就能进行的。尤其是在再生育政策上,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和计划生育法》的前提下,每一个省根据自己的人口实际情况制定相关的政策法规和实施细则,对群众的生育行为进行调解规范,这主要表现为一是在生育年龄是进行调解,二是在子女生育间隔上进行调解,三是在生育区域上进行调解。在制定调解行为的同时,对于生育对象的范围更是做到万无一失,尤其是当今即将实施的一方为独生子女可以再生育的政策,有很多群众心里产生疑问,这一政策适合一胎生两个子女的人员吗?事实上对于这样的人群,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早就有规定,这样的对象不符合独生子女,真正意义上的独生子女是所生的孩子个数,而不是生育的怀孕胎次,因此一次生育两个子女的双胞胎的父母一直不能领到《独生子女父母荣证》,这类人群是不能申请再生育的。
再有就是一些重组家庭,本来一方生育过子女,再婚后组合成新家庭后与现任配偶又生育了一个孩子,如果说再婚前的孩子没在身边,现在只有一个孩子,按理说也不是独生子女,这样的孩子结婚后,是否符合新规定呢?或者是再婚前双方均生育过一个子女,都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结婚后没有再生育,可是现在身边有两个子女,这样的条件符合新政策吗?这都需要相关部门用法规的方式详细地规定出来,做到群众生育有法可依。正是这样要求广大群众切不可因为新政策的下发等待不及,急于生育,结果违反了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让本来合法的事情违了法,这样就得不偿失了,因此说一个新政策的实施,需要一定的时间,在相关部门对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进行微调,法规出台的情况下,更希望广大群众理解,不要着急闯生育的红灯。
十八届三中全会,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首先做出调整,并且国家卫计委也发出相关的声音,对于这一政策的落实实施由各省自己安排,相信各省卫计部门都会在落实这一政策中将尽最大能力将政策完善好,让好的惠民政策早一天让广大群众享受到。相信卫计新政的改革在三中全会后让群众感受到暖融融的春风所带来的新气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