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身妈妈藏毒一审领死庭上喊冤不容忽视

17.04.2015  12:16

  “我是文盲,我是被栽赃的!”听到法官宣判死刑,40岁单身女子林木花激动地表示要上诉。警方在她的屋子内查获各式毒品超过40公斤,她没法解释清楚这么多毒品的来历。16日,广州市两级法院对51名涉毒罪犯进行了集中宣判,过半被处重刑,且女性犯罪有所增加。(4月17日《信息时报》)

  40岁单身妈妈藏毒92斤被判死刑,按照法律规定一点不冤。但是,听到单身妈妈庭上喊冤的撕心裂肺,看到报道中相关说法的含糊其辞,笔者认为:单身妈妈藏毒一审领死庭上喊冤不容忽视。

  法院一审认定,林木花贩卖、制造毒品,数量大,已构成贩卖、制造毒品罪,对其判处死刑。而报道称,林木花是一个单身妈妈,庭审时,她称自己身世凄苦,十多年前丈夫就失踪没回过家,自己独自抚养着两个孩子。若干年前,她让十多岁的孩子出去打工,结果孩子手臂受伤残疾了。还有一个未成年的孩子仍在读书,她靠着每月给人打扫卫生赚取的2000元给孩子交学费。如果林木花贩卖、制造毒品,而且数量大,那么林木花一定赚了不少钱,一家人的日子过得应该不错。林木花一家三口到底是靠打扫卫生赚取的2000元生活呢,还是一直生活得很滋润?关于这一点,要搞清楚似乎并不太难,调查林木花的邻居、林木花孩子读书学校的老师等,想来问题应该能够查清楚。

  报道还称,警方经长期跟踪和缜密侦查,已充分掌握了林木花制毒、贩毒的事实和证据。既然如此,警方可否将不涉及国家秘密之类的事实和证据公诸于众呢?这些证据是否都被法院采纳了呢?

  庭审时,林木花辩称,毒品是一个叫“萍姐”的,但她却不知“萍姐”的真实姓名、具体住址、从事工作,也不记得在何时何处认识“萍姐”,甚至都没有“萍姐”的联系方式。广州中院认为,林某花供述明显不合常理,也查无实据。广州中院的这种认为,无疑有想当然的成分,尽管查无实据,但可否公开查的过程呢?

  由于林木花被判的是死刑,如果不上诉,或者上诉也被判死刑,那么林木花将被剥夺生命,由此不得不让人想到“呼格案”。为了既不冤枉一个好人,也不放过一个坏人;为了实现让每一个案件都经得起司法检验的奋斗目标;为了让广大群众从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笔者建议:对于单身妈妈的庭上喊冤不能轻易放过,哪怕公众有任何一点疑点,司法机关都应该用事实和证据给以回答。

  司法是最后一道防线,司法公正是全社会的追求。对于被判死刑特别是立即执行的罪犯,必须要让其没有任何遗憾地接受罪行和离开这个世界,必须要让公众认为这个罪犯确有其罪并且应该立即离开这个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