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江西日报记者张武明)记者10月9日从省纪委监察厅获悉,日前,抚州市纪委监察局严肃查处了南丰县副县长、县公安局长孙木林严重违纪案件。
经查,孙木林在南丰县任职期间,默许亲属利用其职务影响违规承揽工程项目,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另外,孙木林还存在收受礼金、贪污、受贿、对单位违反财经纪律负有主要责任、工作失职等违纪行为。经抚州市纪委监察局研究并报抚州市委、市政府批准,决定给予孙木林开除党籍、行政撤职处分,降为科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