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丰县副县长、公安局长孙木林因严重违纪被开除党籍降为科员

10.10.2015  09:19

  10月9日,省纪委监察厅网站发布消息称,南丰县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孙木林默许亲属利用其职务影响违规承揽工程项目被查处。这是我省开展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项目问题专项治理以来公开通报的首起“违插”案件。

  南丰县公安局局长被开除党籍降为科员

  根据公开通报,近日,抚州市纪委监察局严肃查处了南丰县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孙木林严重违纪案件。经查,孙木林在南丰县任职期间,默许亲属利用其职务影响违规承揽工程项目,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

  另外,孙木林还存在收受礼金、贪污、受贿、对单位违反财经纪律负有主要责任、工作失职等违纪行为。经抚州市纪委监察局研究并报抚州市委、抚州市政府批准,决定给予孙木林开除党籍、行政撤职处分,降为科员。

  据了解,国庆黄金周前夕,抚州市纪委召开了全市“治理插手工程项目问题”组织协调会,强调把插手工程项目问题列入廉情三预警的重大预警事项,做到招呼在前,事前提醒,并利用作风建设“一键通”和手机信息等举报方式,宣传发动群众参与监督。“重点要发现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工程项目方面的问题和线索,特别要发现十八大以后不收手、不收敛,省、市治理动员部署会后仍然插手工程项目的问题和线索。

  “违插”专项治理将持续到明年3月

  经省委研究,决定从今年9月至2016年3月,在全省开展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项目问题专项治理,坚决遏制工程建设领域腐败问题蔓延势头。记者注意到,此次通报的孙木林案件,是我省开展专项治理以来,公开通报的首起“违插”案件。

  此次专项治理的对象是:省直党政机关副处级以上干部,市、县(市、区)党政机关和乡镇(街道)副科级以上干部;同时要求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参照执行。其中,重点对象包括,市、县(市、区)、乡(镇、街道)党政正职,省、市、县行业行政监管部门、项目行政主管部门主要领导,项目建设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项目负责人。

  根据部署,今年11月1日前,领导干部主动从工程项目中退出、主动向组织报告情况、主动上交不当利益的,可依纪依规从轻、减轻或免予处理;有关人员主动自查自纠并报告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项目的,对其本人违规问题,可依纪依规从轻、减轻或免予处理。在规定时间内,领导干部拒不自查自纠的,有关人员拒不报告、包庇他人的,一经发现,依纪依规严肃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省纪委监察厅公布举报电话

  专项治理期间,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设立专门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安排专人受理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项目问题投诉。省纪委监察厅举报电话:0791-12388、86241335,举报信箱:[email protected]

  ●新闻背景

  领导干部“违插” 也要丢官帽

  在江西,领导干部收“红包”要丢官帽已成纪律,正在执行。现在,省委、省纪委在全省开展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项目(简称“违插”)问题专项治理,沿用了这条纪律:领导干部“违插”也要丢官帽。

  “红包”与“违插”是我省干部队伍中的两个顽症,治顽症就要用重典。据统计,省纪委查处的十八大以来省管干部涉嫌贪腐案件有32人,其中30人都有违规插手工程问题。

  文/江南都市报记者金路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