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丰富力尚悦居给购房者少开发票 多部门联合查处
近日,南丰的李女士向《问政江西》反映,自己在当地的富力尚悦居购房时发现,该楼盘存在故意少开发票的违规行为,根据房屋面积不同,发票上被少写了数万至十余万元不等,而车位的款项更是没有发票,业主们要求该楼盘足额开具发票,被开发商拒绝。对此,南丰县市监、税务、住建等部门进行了联合查处,要求开发商及时依规整改。
■大江网/江西头条新闻客户端记者黄玉龙/文
买房少开发票,车位只开收据
李女士今年在南丰富力尚悦居买了一套商品房,总价87万余元,当时被销售告知需连车位一同购买,于是李女士又花费8万元购买了车位,首次支付了39.9249万元,开发商开具的发票却只有20.9万余元,同时车位款只开具了收款收据。其他购房者也有类似的遭遇,根据房屋面积不同,大家的购房款发票上被少写了9-14万元不等。
购房者们向售楼部胡姓负责人提出此事,得到的答复是后续还会补开发票,但大家拿到补开的发票却发现,上面的金额其实是房款贷款部分的金额,并不是之前少开的部分,购房者们向有关部门反映了此事。李女士表示,今年7月21日,当地税务部门调查此事,胡姓负责人不承认发票上少开了9-14万元的金额,7月30日,购房者拨打了110,当着警察的面,胡姓负责人承认收取了合同价外的9-14万元不等的钱款,但发票还是没有着落。购房者甚至担心,万一有人把这笔钱“卷跑了”都没有办法维权。
多部门调查,发现情况属实
对于李女士等购房者反映的情况,南丰县高度重视,该县安排县市场监管局牵头,会同县住建局,组建联合调查组,并确定了专人对信访人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处理。
据查,李女士今年4月6日与抚州富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南丰尚悦居项目达成购房意向,商品房成交价为87.9294万元,车位8万元,总计95.9294元。2020年4月6日交了6万元定金给富力销售胡主管,约定贷款56万元。而4月27日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总价款却为76.9001万元。发票金额只有20.9001万元(贷款金额除外),有11.0248万元购房款和80000元车位没有发票。
责令据实开具发票,与购房者协商处理
根据调查情况,开发商抚州富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涉嫌未落实商品房“一房一价”制度、收取或变相收取价外费用、加价出售商品住房、虚假宣传销售商品房等行为。
8月10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税务部门对富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达了税务事项通知书,责令该公司对未开具发票且已作收入申报的资金,据实向购房者开具发票;对价外收取现金情况作出书面说明,并据实开发票并缴纳相应税款。截至目前,该公司已为368位车位购买者开具发票金额3663.246万元,缴纳税款278.975527万元。
8月20日,县市场监管部门已将该公司存在的问题进行立案调查,并于8月21日向该公司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若该公司上述违法情况属实,市场监管部门将根据事实情况,按《反不正当竞争法》和《价格法》相关规定依法处理。
目前,住建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对该公司进行约谈,要求其规范市场行为,妥善协调处理与购房人的矛盾。目前,有1户已协商解决,剩余14户正在积极协商处理中。关于购房者反映捆绑车位销售的问题,暂无足够证据证明该项目存在捆绑销售车位的行为。由住建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对该公司进行约谈,严格要求不得发生捆绑销售等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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