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虐童案”养母:孩子皮肤特殊 一碰就出红印

30.09.2015  09:19
原标题:“南京虐童案”养母:孩子皮肤特殊 一碰就出红印

南京虐童案养母庭审期间欲自杀被捕

昨天(29号)上午9点,南京“虐童案”在浦口法院继续开庭审理。上午刚开庭时,男童养母李征琴情绪激动,而且试图撞墙自杀,被法警及时制止。经浦口法院院长批准,对她进行逮捕,昨天下午庭审结束后,她被带至看守所。

经过一天的审理,案件质证阶段结束,今天将继续开庭。

庭审直击

李征琴情绪失控欲撞墙自杀,被当庭逮捕

昨天上午庭审刚开始,李征琴对法官庭审直播有意见,大吵大闹。法官解释说,双方此前同意公开开庭审理此案。

随后,检方出示证据,其中一份是会议记录,刑侦部门召开法医会议,对孩子伤情鉴定所依据的标准进行了明确。对于这份证据,李征琴提出了不同意见。她认为,南京市公安局法医鉴定中心已经出具了法医鉴定报告,为什么还需要这么多的专家来给它作证、说明,难道这个鉴定不能说明孩子轻伤一级的问题吗?而且她提出,自己开庭前并没有看过这份证据,她希望案件能够延期审理。

李征琴情绪激动,不听审判长的解释。审判长多次敲槌制止,但她仍然喊着要咨询专家,导致庭审无法继续。

随后,审判长宣布休庭5分钟。一直到当天上午11点钟,才恢复开庭。

审判长宣布,在休庭期间,经过合议庭评议后认为,第一,关于李征琴此前在庭审中提出的控方提交的证据问题,这份材料公安机关已提前提交法院,且法院已电话通知李征琴的辩护人到法院查阅,不存在“证据突袭”的说法;第二,在上午庭审中,李征琴不服从审判长指挥,当庭吵闹,被法庭依法训诫,在休庭期间,她在羁押室试图撞墙,被法警制止。经合议庭评议,依据刑事诉讼法第79条第5项,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129条第2项规定,李征琴出现企图自杀行为,经由浦口法院院长批准,决定对李征琴逮捕。

随后法官再次宣布休庭。而当庭被带上手铐的李征琴,情绪激动到无法行走,被法警抬出法庭。

昨天下午,案件继续审理,此时的李征琴,看上去平静了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