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康区开展森林防火“十个一”宣传月活动

10.10.2014  09:57

10月9日,赣州市南康区采取“十个一”宣传举措,扎实开展以“遵守野外用火规定,远离森林火灾危害”为主题的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

十个一”:下发一个通知。根据省、市要求,10月9日区森林防火指挥部下发了《南康区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方案》,明确了目标任务和要求;送达一份资料。以户为单位,逐户送一份防火资料,包涵《禁火令》、《公开信》、《森林防火条例》、《关于禁止在森林防火区野外用火的通告》等,全区张贴防火资料18万多份;录制一盒宣传带。将《森林防火条例》、《禁火令》、《通告》等内容进行录音,转至乡镇进行宣传;播放一条标语。区电视台在黄金时段播放一条防火标语;拍摄一期专题片。以火灾案件为索引,拍摄一期以宣传《森林防火条例》为内容的专题片,起到很好警示教育作用;悬挂一条横幅。以自然村为单位悬挂一条宣传横幅;购置一面锦旗。每个乡镇半专业队和护林防火员,由乡镇统一为每个人购置一面锦旗进行巡逻宣传;竖立一批宣传牌。在进山路口和重点地段竖立一批宣传牌,重点是抓好固定宣传牌的刷新和建立;上一堂防火课。在全区中小学校每周上一堂防火宣传教育课,通过“小手拉大手”促进森林防火开展;出动一辆宣传车。每个乡镇最少要安排一辆宣传车进行宣传,区防火办每天安排专人专车进行巡回宣传和督查乡镇活动开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