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员离职开店克隆老东家 南昌一条路上2家“唐师傅”
今视网12月8日南昌讯(记者 陶望平)熊先生在南昌市东湖区贤士二路经营一家“唐师傅”小吃店。今年10月底,从熊先生店里离职的一名唐姓老员工,在距“唐师傅”小吃店仅百米左右的位置,也开起了一家同类型的小吃店,“可气的是,他的店名也叫‘唐师傅’。”目前,新开的“唐师傅”小吃店因为无证经营被工商部门责令改正。
反映:员工离职一条路上开同名小吃店
熊先生告诉记者,他在南昌市东湖区贤士二路上经营一家“唐师傅”小吃店。然而,让他气恼的是,今年10月底,从他店里离职的一名唐姓老员工,在距他的小吃店仅百米左右的位置,也开起了一家同类型的小吃店,形成两店争客源的局面。
“同一条路上新开一家小吃店本来就分流了客流,但更可气的是,他的店名也叫‘唐师傅’。”熊先生很是气恼。熊先生还直指对方无证经营。
回应:“我姓唐,我就是唐师傅”
12月6日,今视网记者来到唐先生所开的“唐师傅”小吃店了解情况。对于为何店名也叫“唐师傅”一事,唐先生解释称:“因为我姓唐,我就是唐师傅。我此前在唐师傅煨汤店工作了十多年,当年老板娘是以我的名义取的店名。”
唐先生认为,如今他自己开店了,店招冠以“唐师傅”也是合情理的。“我是唐师傅,为什么不能打唐师傅?”
唐先生表示,他还没有去工商部门冠名,至于能获准使用什么名字他还不清楚。唐先生表示,他正在向工商部门申办营业执照。
工商:新“唐师傅”无证经营 已责令改正
就上述情况,南昌市东湖区工商局胜利分局熊分局长表示,辖区内个体工商户已经登记注册了唐师傅的名称,唐先生经营的小吃店若申请使用唐师傅的名称,分局肯定不会核准。
熊分局长表示,开办餐饮店需先在工商部门申请名称预先核准,凭核准名称去食药监部门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后,再由工商部门核发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唐先生所开的小吃店目前属于无证经营。我们已经于11月14日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其尽快办理证照。”
律师:相同店名构成不正当竞争
江西启东律师事务所陈杰律师表示,在上述事件中,“唐师傅”的名称已经在工商部门依法登记注册,唐先生擅自使用“唐师傅”作为店名,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五条第三款之规定:经营者不得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者姓名,引人误认为是他人的商品。
就唐先生经营的小吃店无证经营一事,南昌市东湖区食药监部门将介入调查处理。对此事的进展,今视网记者将给予更多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