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一男子以发裸照相威胁 强奸前女友两次并增拍性爱视频
04.11.2015 18:44
本文来源: 新闻门户
南昌一男子以裸照相威胁,与前女友见面后实施强奸。11月3日,中国江西网记者获悉,南昌市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结此案,以李某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四个月。
去年8、9月份,李某与刘某相识,并确立恋爱关系。交往半个月后,两人多次发生男女关系。期间,李某用手机多次拍摄刘某的裸体照片。在相处一段时间后,刘某觉得两人不合适提出分手。然而,李某对分手一事心存不满,多次要求和好未果。于是,他多次以发布刘某裸体照片为由,威胁刘某见面。
今年2月的一天,刘某害怕李某发布其裸体照片,前往李某在南昌经区的出租屋内,被迫与李某发生两次性关系,在此期间,李某还用手机偷拍了两人性爱视频,并以该性爱视频威胁刘某。刘某于次日离开后向公安机关报警。
法院审理认为,李某以发布裸照为名,胁迫妇女与其发生性关系,其行为构成强奸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归案后,李某如实交代了全部犯罪事实,且当庭表示自愿认罪,具有坦白情节,依法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姜昭龑、记者孙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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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1.2015 1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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