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东湖交警一指示牌“过期”5年多 仍在“站岗”
该指示牌下方有一块东湖交警大队的提醒牌
2014年9月,扬子洲镇整建制从青山湖区划归东湖区管辖,至今已有近6年。近日,有市民向本报反映称,在扬子洲镇扬新路有两块交通指示牌,上面的信息一直未更新,仍显示为“青山湖区扬子洲镇政府”,交通管理部门为“青山湖交警大队”。
问题
行政区划调整后,
指示牌一直没更新
接到反映后,记者来到东湖区扬子洲调查,在扬新路与扬子洲路交叉路口看到,路口东北角位置设置了一块底色为黄色的交通指示牌,上面写有“温馨提示:请司机朋友将车辆停放在指定位置或临时停车场,禁止乱停车,违者贴单罚款”等字样。交通指示牌的落款单位却为南昌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青山湖交警大队以及青山湖区扬子洲镇政府。
在扬新路近英雄大桥下桥处路口,同样设置了一块信息未更新的指示牌,而在指示牌下方还放有一块东湖交警大队设置的温馨提醒牌。
记者走访了周边多名商户和居民,他们均表示扬子洲划归东湖区管理已有五六年,交通指示牌上的信息未及时更新,会对外来人员产生误导,也折射出相关部门没有将工作做实做透,在细节工作上处理不到位等作风问题,希望职能部门能尽快整改。
回应
东湖交警:
问题的确存在,将立即整改
记者查询了解到,2014年9月18日,南昌市召开了青山湖区扬子洲镇整建制划归东湖区管辖移交接工作会议。会议明确即日起,调整区域内的土地、财产、干部、人事及户口等各项事务全部由东湖区接管,并要求于2014年10月底前完成移交接工作。
记者随后就此事找到东湖区交警大队九中队反映。中队警长黄新告诉记者,中队也是在2014年划归东湖交警大队的,扬新路上的交通指示牌是他们此前和镇政府联合设置的,上面的落款确实不妥,是他们的工作疏忽所致。
“之前我们也改了一些,对于媒体反馈的问题我们会立即进行整改。”黄新表示,他们会在两日内对问题整改到位。
对此,本报“啄木鸟”将持续关注。
南昌晚报·爱南昌客户端本报啄木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