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交警短信告知平台新增便民服务功能

28.08.2014  19:29

从8月25日开始,南昌交警短信告知服务平台在原有交通违法实时告知提示的基础上,又进行了功能完善和服务提升,将新增“驾驶证交通违法记分告知”和“车辆交通违法记录告知”二项新的便民服务。

一是“驾驶证交通违法记分告知”服务。 凡是南昌市的驾驶员在南昌市各大队(含四县)处理需记分的电子警察违法后,次日驾驶员将会收到南昌交警发出的告知短信,内容为:您的驾驶证于20XX年X月X日在XX交警大队处理电子警察被记X分。如有疑问,请到处理大队或登陆南昌交警便民网核查。此项告知的目的既能够让驾驶员了解自己驾驶证的记分情况,又能起到防止驾驶员在不知情的情况下驾驶证被人盗用记分。

二是“车辆交通违法记录告知”服务。 凡是南昌市(赣A和赣M号段)车辆的电子警察交通违法行为,包括在南昌市以外(含高速公路)产生的电子警察交通违法记录。以上记录经审核确认或经异地交警部门转递到南昌交警后,次日车主将会收到南昌交警发出的短信,内容为:赣AXXXXX车辆于20XX年X月X日XX时,在##(地点)有XX交通违法,请你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电子警察交通违法记录包括了车辆闯红灯、不按规定变更车道、超速行驶、闯禁行路、逆向行驶、乱停放等各类非现场交通违法行为。此项告知的目的,就是让车主能够准确和及时掌握自己车辆的交通违法记录情况,包括在异地和高速公路产生的交通违法记录。

短信发送是根据车主和驾驶员在南昌市车管所登记的手机号码,由南昌交警通过手机短信告知服务平台发放,车主和驾驶员不需要承担任何费用。由于数据审查和传输需要时间,特别是异地产生的电子警察记录的传递需要一定时间,以上二项短信告知均是在记录确认或信息传递到南昌交警后的次日8:00以后发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