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出台新政促投融资体制改革 有效期暂定3年

08.11.2013  09:53

  本报南昌讯李新宇、记者黄培红报道:为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充分发挥财政金融政策的引导和撬动作用,助推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南昌市近日出台《关于进一步深化全市投融资体制改革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有效期暂定3年。

  该《措施》中提到了南昌市将加快全省金融商务区建设,对各驻昌银行南昌分行(省分行营业部、或地方法人银行)当年在南昌地区贷款每新增10亿元(不足10亿元部分不予计算),给予该银行高管人员10万元奖励。同时,将支持符合条件的辖内法人金融机构发行小微企业、“三农”专项金融债。

 

来源: 大江网-信息日报
编辑: 薛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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