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加强医院安全保卫管理工作
11月8日,南昌市卫生局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医院安全保卫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医疗机构提高医疗机构安全防范能力,切实维护医疗机构正常秩序,保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
提高医疗机构安全防范能力
《通知》要求该市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采取有效工作措施,提高医疗机构安全防范能力。医疗机构要结合自身实际,完善安全防范日常管理制度和医务人员安全防范制度,健全门卫值守、值班巡查和财务、药品、危险品存放等安全管理制度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预案,强化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检查,及时发现隐患并切实整改。
按日均门诊量3%标准配保安
《通知》中还明确了该市各级医疗机构要根据医院自身工作量、人流量、建筑布局以及所在地社会治安形势等实际情况,加大投入,健全“人防、物防、技防”管理,配备专职保卫人员和聘用足够的保安员,确保安全防范力量满足工作需要。原则上保安员数量按照不低于在岗医务人员总数的3%或20张病床1名保安或日均门诊量的3%的标准配备。
“首诉负责制”化解医患矛盾
《通知》还要求该市医疗机构要加强医疗质量管理,落实各项医疗核心制度,重点建立完善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持续改进医疗质量。要做好医患沟通,做好投诉管理工作,认真落实“首诉负责制”,从源头上化解医患矛盾。
此外,该市还规定,发生医疗纠纷时,医疗机构要主动与患方沟通,搭建对话平台,引导患方通过正当合理的渠道来解决医患纠纷,依法维护自身权益。对可能导致医患矛盾激化,危及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和患者安全的苗头隐患,要及早介入,积极开展化解工作,并积极加强与所属地公安部门沟通联系,对有可能造成现实危害的情况和可疑人员要及时报告所属地公安部门和主管卫生行政部门。(李双玲 刘兰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