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十个坚持”推进城市发展
中国建设报讯 记者王纪洪 通讯员刘文娟报道 江西省南昌市近日召开城市工作会议,全面落实中央城市工作会议提出的“一个尊重五个统筹”的城市发展要求,全面贯彻省委“发展升级、小康提速、绿色崛起、实干兴赣”16字方针,明确提出采取10项举措推进城市发展。
坚持聚集与辐射相协调。着眼自身发展,实现要素更好聚集,增加就业岗位,创造就业条件,切实增强城市吸纳人口能力;构建方便快捷的交通体系,使群众出行方便、满意度提高;提升居民生活质量,打造宜居宜业之城。注重辐射全省,带动周边协同发展,坚持以“昌九一体化、昌抚一体化”为切入点,不断加快内联外融步伐;积极推进长江中游城市群建设,主动对接“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国家战略。
坚持历史与现代相结合。更加注重传承与创新相结合,尤其在旧城改造中做好“拆、改、留”,对南昌特有的文化符号,要坚决做好修复、保护工作。更加注重塑造城市品牌,紧紧围绕彰显南昌特色元素,唱响红色革命品牌;以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及遗址博物馆规划为抓手,唱响历史文化品牌;以推进城市揽山临水为目标,唱响山水特色品牌;以赣江灯光秀等项目为引领,唱响时尚生活品牌。
坚持整体与局部相协调。突出项目支撑,有条件的县城可以通过招引一两个有引领性的项目,促进县城规划建设水平的提升;突出民生优先,一面加强基础设施和功能配套建设,一面加大脏乱差整治力度,打造若干生态休闲公园;突出城乡一体,坚持新型城镇化与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加快城乡规划、基础设施、基本公共服务等一体化发展。
坚持发展与民生相协调。以人为本,不断提升城市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为群众提供更加精细的城市管理和良好的公共服务,提高公共服务供给与群众需求的契合度;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引领南昌发展,做大城市经济总量,把更多财力倾斜到民生支出上。
坚持人文与自然相协调。以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为契机,深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提升城市文明程度。优化城市自然生态,加快梅岭“揽山入城”步伐,扎实推进“鄱阳明珠·中国水都”建设,并把城内水系、绿地与城外河湖、森林有机结合,构建完整的生态网络。
坚持刚性与弹性相结合。规划要“接地气”,不仅被规划各方应参与其中,还需邀请居民共同参与,有效提高规划的统筹性、科学性、公开性。在坚持规划刚性约束和规划允许的前提下,及时把握和判断城市发展趋势,不断完善和丰富规划,使规划能够与城市发展相匹配。加强对规划执行的监督,杜绝建设的随意性,保障规划实施的连续性。
坚持外延与内涵相协调。顺应城市发展规律,以大南昌都市建设为契机,扎实扩展城市空间;牢固树立紧凑城市的理念,科学规划城市空间布局,合理确定城市边界,充分利用好城市空间,科学完善功能布局。
坚持新区与老城相协调。加快推进老城棚户区、城中村及危旧房改造等重点工作,不断优化城区功能布局和提高城市管理水平,不断提升城市形象品位。在高起点、高标准开发建设九龙湖新城的同时,加强配套设施布局,加快老城人口向新城导入,推进过江通道等重点工程的规划建设,实现新老城区联动发展。
坚持地上与地下相协调。统筹好地上与地下开发关系,实现城市空间的立体开发。以城市总体发展规划修编为契机,将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纳入城市总体发展规划。兼顾地下空间的公益用途和商业用途,合理布局人防设施和民用设施,使地下空间实现价值最大化。
坚持治标与治本相协调。进一步探索长效化机制,按照“执法重心下移、管理重心下沉、管理事项下放”的原则,努力构建权责利相统一的城市管理格局。坚持市场化导向,凡是企业和社会组织能做好管好的事,放手交给企业和社会组织去做,降低政府管理成本,调动社会参与的积极性。进一步推进法治化治理,深入推进城市管理和执法体制改革,不断创新执法理念,完善执法程序,加强执法机构建设,确保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