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县人民检察院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达省一级标准

04.12.2013  16:47
  

      12月3日,由南昌市档案局、南昌市人民检察院、南昌县档案局组成评估组,联合对南昌县人民检察院档案室规范化管理情况进行了等级认证,考评组首先听取了南昌县人民检察院档案工作情况的汇报,然后依照《江西省机关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标准》进行了现场评估,通过综合评议一致认为南昌县人民检察院在组织管理、开发利用、业务建设、基础设施这综合四项上达到了省一级标准,同意其档案室规范化管理达省一级标准,并举行了授牌仪式。

 

南昌县档案局  董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