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县环境执法持续发力又一名当事人因环保违法行为被行政拘留

14.09.2016  02:12
      近日,南昌县环保局与公安局密切配合,对南昌海峰建材有限公司因未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却拒不停止生产、拒不停止违法排污行为的案件及时查办,公安局对其生产负责人曹某予以行政拘留10天。
      经查,南昌海峰建材有限公司位于小蓝工业园,主要从事建筑材料树脂瓦的生产加工,主要原材料是聚氯乙烯树脂、PVC管。
      针对该公司在未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情况下擅自从事建筑材料加工生产的问题,南昌县环保局对其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要求其停止生产。
      这是一个星期内南昌县小蓝工业园区查办的又一起因环保违法行为而对当事人予以行政拘留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