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县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确保宗教场所安全稳定

17.11.2016  16:34

  近日,南昌县县、乡换届工作结束,为进一步明确各乡镇、管理处(管委会)宗教事务属地管理责任,南昌县民宗局与全县19个乡镇、管理处(管委会)重新签订《宗教工作三级网络、两级责任制责任书》,责任书从领导责任、管理责任和检查责任三个方面明确了职责,落实了责任,并明确各级党委主要负责人为本地区宗教工作第一责任人。通过签订责任状进一步提高了各乡镇、管理处(管委会)宗教工作的责任落实。

  南昌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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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余市民宗局    发布日期:2019-03民族宗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