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又有市民遇怪事:驾照莫名被记6分
“驾照一直在身边,也没有交通违法行为,但网上查询发现,已在南昌市东湖交警大队处理了一起交通违法,记了6分。”8月20日,南昌市民应先生向记者反映他遇到的怪事。
应先生告诉记者,他以前在外地工作,近期才回南昌,最近登录“江西红绿灯”网查询自己的交通违法记录时,发现有一条处理记录。该交通违法行为产生时间为3月9日,地点在昌万公路,违法车辆号牌为赣AQ2687,违法行为代码1636,违法记分6分,罚款金额100元。而且,该交通违法行为于5月20日由东湖交警大队处理完毕。
“赣AQ2687不是我的车牌。而且我根本没到过东湖交警大队处理交通违法,怎么就被记了6分呢?”应先生不解地说。
根据公安部的规定,当事人处理交通违法行为时,必须由本人出示驾驶证、行驶证,由窗口民警认真查验、核对,当事人亲笔在处罚决定书上签字确认并按手印。而按应先生的说法,自己根本没来东湖交警大队办过业务,这辆违法车辆他也不认识,驾照为什么会被记了分呢?
20日上午,记者跟随应先生一同前往东湖交警大队交通违法处理窗口。听完应先生的反映,窗口民警调阅资料后,显示的交通违法处理记录与应先生的反映完全吻合。应先生和记者要求调阅当时处理此次违法的资料,以辨别应先生反映的情况是否属实?但窗口民警表示“领导开会去了”,要等领导回来后再做处理,请应先生留下驾驶证复印件和联系电话,等候通知。但直到当天下午4时,应先生仍然没有得到东湖交警大队的回复。
值得注意的是,今年7月初,东湖交警大队曾发生过类似事件。一市民发现自己驾照在东湖交警大队为别的车辆处理了违法,同样被记6分。投诉后,经南昌市交管局调查,系该大队业务科民警曲某受朋友之托,滥用职权,用该市民的驾驶证为2辆小车处理违法记录4条,当事人因此受到记过和调离岗位处理。
江西日报记者 蔡颖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