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城区道路救援只有一家公司能做? “垄断”企业原属交管局
道路救援车辆,常常在拥挤的道路中将“趴窝”的机动车及时拖走,被誉为机动车的救护车。然而,记者了解到,南昌的道路救援车在日常运行中面临着尴尬境地,因为被当作普通货车处理,所以在日常救援工作中,经常因为闯货车禁行区域被交警处罚。12月10日,南昌市道路救援汽车协会的代表们集体向本报反映他们的尴尬境地,呼吁能像外地一样,给道路救援车一个合理的待遇。
道路救援车顶着被处罚的风险运行
“几年前我们的车还能正常施救,但近几年则越来越难了。”12月10日,南昌市好百年汽车救援中心总经理郭强无奈地说,前些年道路救援车辆作为工程抢险车可到处通行,后来被划为中型专项作业车管理,直到最近几年被划入普通货车管理,随之而来的是货车禁行区域不断扩大带来的烦恼。
郭强给记者出示了一张南昌市交管局核发的通行证,上面标明:道路救援车在7时至9时、16时30分至19时早晚高峰期间不能在市区货车禁行区域内通行,另外在八一大道、孺子路、中山路、叠山路等10条道路不得通行。“需要道路救援车的时间大多是在早晚高峰期间,80%的求援机动车是在货车禁行区域内,而根据通行证的要求,我们根本无法及时对这些待援的机动车施救。”
拖移故障车辆保障畅通的救援车,明明是去消除道路上的堵点,却往往在施救路上被交警拦下处罚,南昌市绝大多数道路救援车都遭遇过类似尴尬。“有一次北京西路省政府大院门前道路上有辆车发生故障需要拖移,是交警在现场通知我们去救援的,结果从北京东路开过去的途中被另外一个辖区的交警拦下,说我闯禁行。我跟他解释是前方交警呼叫我去救援,但这个路段的交警不管,一定要按照货车闯禁行区域处罚。”南昌市道路救援汽车协会会长万国平表示,协会内的11家企业都在救援过程中遭遇过交警的处罚,各企业每年闯禁行区域的违法运行成本都在1万元以上。
业务量增长但怕被处罚放弃不少
一面是严苛的工作环境,一面却是日益增长的业务量,让道路救援企业主又悲又喜。
“随着南昌市机动车保有量的增长,业务量也日益增多。”南昌百路邦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汽车救援部负责人龚国青说,公司每天要接到30多个求援电话。“业务量是增长了,但我们不敢去,很多业务就是因为怕被交警处罚所以放弃了。”
为了验证他的话,记者10日上午拨打122电话求援,希望能派救援车辆拖移记者停在八一大道“趴窝”的机动车。10分钟后,一个自称“大陆汽车救援”的工作人员拨打记者电话。在问清记者所在位置后,对方表示,记者的车处于禁行区域,担心被交警处罚,他们不能前来施救。
“为了即时对机动车提供救援服务,我们除了每年背负巨额罚款以外,还要经常利用私人关系找交警求情,看在我们是为疏通道路的情况下,对道路救援车高抬贵手。”万国平说,协会内的救援企业都有这样的经历,也都要跟交警保持良好的私人关系,不然企业根本无法运营下去。
记者分别采访了南昌市东湖区与西湖区的多名交警,对于是否处罚救援车得到的答复也不一样。有的民警表示,只要是来进行道路救援的,不管是否进入货车禁行区域,都不予以处罚。有的民警则表示,只有交警叫来的救援车才不会处罚。
全市仅有一家企业的救援车辆能通行无阻
在采访中,记者了解到,南昌11家民营救援企业70余辆救援车虽然都办了通行证,但还是时常因进入禁行区域被罚。但独有一家企业,没有办理通行证,在全市却能畅通无阻。
“洪安公司的救援车是跟随各交警大队的,所以他们的车虽然没有办理通行证,还是一样畅通无阻。”采访中,不少救援车企业负责人表示,洪安公司以前是南昌市交管局下属企业,现在虽然与交管局“脱钩”,但该公司的救援车仍在配合各交警大队工作,听从大队指令,所以虽然也是救援车,但却可以在不办通行证的情况下畅通无阻。交警所说的只有交警叫来的救援车才不会处罚,实际上就是指洪安公司的救援车。
“洪安公司的车每天要配合我们交警搞‘五车’整治,拖移电动车,所以我们也会适当对其进行照顾。”采访中,南昌市交管局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员表示,因为洪安公司原是南昌市交管局下属企业,长期与各大队紧密配合。
外地早有先例 南昌何时破解这份尴尬
与南昌不同的是,上海、南京等地的道路救援车都享受到了抢险救援的待遇,随时能进入城区及时拖移故障车而不受处罚。“不仅不受处罚,交警还会主动指挥交通,让救援车畅通无阻进入现场,及时排障恢复交通。”龚国青说,南昌市机动车保有量达到70万辆,但救援车只有80余辆,救援车与机动车的配比已经偏低,再加上政策上的限制,救援车很难做到及时赶赴现场排障。
对于救援车能否与货车区别开的问题,南昌市交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救援车确实与货车不一样,他们上路是为了让道路更畅通,但救援车能否与货车区别开,恐怕需要行业协会向市政府打报告,让政府来批复,仅靠交管局可能难以做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