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大学实施院系“自治”改革

16.02.2015  13:42

由学校主导或决定下属各个院系的发展,是我省高校普遍存在的管理模式。从今年开始,这一管理模式将在南昌大学成为历史。

今年,南昌大学各个院系将逐步实行“自治”:学校根据院系的规划和发展情况进行资源配置,由院系自主调配资源,而一直由学校行政部门决定的财务、资产、人才培养等审批权,也将下放给院系。南昌大学计划财务处处长曹小秋表示,从本质上来说,大学是一个学术共同体,但一直以来,社会对于大学的“行政化”诟病不断。让院系有更多自主权,这是大学回归学术本真的要求。

南昌大学理学院院长朱传喜认为,实行校院两级管理体制的核心是建立校院两级教学管理体制,以便确立新的人才培养模式,使更多知识、能力、素质有机统一的复合型人才涌现,这是南昌大学作为我省试点实施高校综合改革的一个重要内容。

为了配合院系‘自治’改革,去年开始,南昌大学在各个学院逐步建立起由高水平教职人员组成的教授委员会,并将院系的发展事务交由这些委员会来决策。”这一点,让朱传喜印象深刻,他本人便是理学院教授委员会15个教授之一。他说,学校实行校院两级管理,就学院本身来说压力会更大,但也更能激发基层的办学活力,可有效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为学校2020年进入全国50强增添保障。

推行校院两级管理是不是简单地把行政部门的权力分散到学校上千名教授的手中呢?曹小秋坦言,并非如此,南昌大学将通过绩效评估等综合评估方法,在院系内建立科学合理的学术评价和人才评价标准,最终实现由“校办院”向“院办校”的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