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企业监管警示系统”上线试运行

04.05.2015  14:05

南昌市大众超市管理有限公司城东超市连锁店违反食品安全法规,2015年04月29日罚款4960元,没收违法所得40元。”5月1日,市民李先生告诉记者,2014年5月26日他的一个消费投诉终于有结果了,且在网上进行公示。“不仅解决投诉,还把企业的不法行为上网曝光公示,这真是便民服务到家了。

记者了解到,5月1日起,“南昌市企业监管警示系统”上线试运行,这意味着南昌在全国率先建立了融合大数据、加强企业事中事后监管的新模式,百姓参与监管成为常态。

超市没标生产日期被罚近5000元

5月1日,记者登录南昌市企业监管警示系统,发现该系统设置了“企业信息”、“守信企业”、“警示企业”、“消费警示”、“办事指南”、“政策解读”六大板块,采取国际上通用的以颜色区分预警类别的做法,将企业分为四类:正常、黄色警示、橙色警示、红色警示。

记者点击进入“消费警示”发现,不少知名商场超市被标记为橙色甚至红色警示。

其中,“南昌市大众超市管理有限公司城东超市连锁店”标注为橙色警示,记者点开“违法记录”后,“行政处罚信息”中写着违反食品安全法规,且后面附上了整个案件的详情链接,让查询者清清楚楚看到该案件从投诉到处理结果的全过程和法律依据。“2014年5月26日……消费者申诉举报,反映在南昌市大众超市管理有限公司城东超市连锁店销售的益海嘉里食品营销有限公司生产的‘特级初榨橄榄油’的外包装上没有标注生产日期。经核查,南昌市大众超市管理有限公司城东超市连锁店的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2014年5月28日,经局领导批准予以立案调查……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作出如下行政处罚:一、没收违法所得40元。二、对当事人销售食品外包装没有标注生产日期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4960元。

在警示企业中,记者发现不少企业因“经营期限到期警示”被标黄,南昌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提示,因为不了解新注册登记而忘记办理顺延企业经营期限的企业业主们请尽快办理顺延手续,以免继续标黄警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