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出台《实施意见》助推民族工作

08.10.2015  14:52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全省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民族工作的一系列讲话精神,南昌市结合本市实际,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实施意见》(洪发[2015]18号,简称“《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分六大部分,提出了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南昌市民族工作的15条政策措施。内容包括:一是把握政策,明确民族工作方向。要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准确把握当前民族工作的阶段性特征,进一步明确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指导思想,为打造核心增长极和“四个强起来”作出新贡献。二是强化服务,促进交往交流交融。要推进城市民族工作社会化,推动建立相互嵌入式的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切实加强学校民族工作。三是注重宣传,共筑中华民族意识。要积极培育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四是依法管理,实现民族工作长效机制。要完善做好民族事务的法规体系和工作机制,依法加强民族事务管理,引导各族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切实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五是积极扶持,加快民族经济发展。要统筹力量加快民族村经济社会发展,扶持清真餐饮企业和清真牛羊肉供应企业,培养壮大民族特需商品生产企业。六是加强领导,为做好民族工作提供坚强有力的保障。要完善民族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加强干部人才队伍和基层组织建设,加强民族工作干部队伍党风廉政建设。

  为使《实施意见》落到实处,南昌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和南昌市民宗局将细化分解工作任务,并对各县区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导检查。(采编:南昌市民宗局,涂绪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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