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对南昌市实施《江西省湿地保护条例》的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20.06.2014 10:42
本文来源: 林业厅
6月16日、17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魏小琴带队对南昌市实施《江西省湿地保护条例》的情况开展执法检查。检查组成员有省人大常委会常委、环资委主任委员汪毓华,省人大常委会常委李广振以及国土、环保、农业、水利等相关人员共17人。省林业厅党组书记、厅长阎钢军,南昌市委常委、副市长田大忠、副市长朱志群、南昌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崇江林等陪同检查。
检查组听取了南昌市关于南昌市实施《江西省湿地保护条例》的情况汇报,与市政府、市人大和有关部门的同志进行了座谈。并实地检查了城区碟子湖、黄家湖、艾溪湖、瑶湖等湖泊和湿地公园以及南矶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青岚湖、三湖等湿地保护区的保护管理和建设情况。检查组充分肯定了南昌市在湿地保护工作中取得的成效,也发现并反馈了一些存在的问题。
魏小琴指出,南昌市在下一步的湿地保护工作中一定要把握好4个重点:一是要重点制定好全市湿地保护规划;二是要重点保护好湖泊、库塘和沼泽这三类湿地;三是要重点查处破坏湿地的违法行为;四是要重点加大宣传湿地条例的力度。
本文来源: 林业厅
20.06.2014 1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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