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政公用设施配套费征收标准出炉 有害工业外迁项目可减征50%

23.09.2014  13:17

  本报讯 江南都市报记者陈文秀、实习生陈羽报道:9月22日,记者获悉,南昌市政府常务会日前审议通过了《南昌市市政公用设施配套费征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草案)》。该《细则》明确安置房项目、医院工作用房、幼儿园和学历教育学校的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等免征市政公用设施配套费;有害工业外迁项目减征50%的市政公用设施配套费。

  据了解,南昌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在颁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前,应当向建设单位征收市政公用设施配套费。《细则》规定,东湖区、西湖区、青云谱区、青山湖区、湾里区、红谷滩新区和高新区、经开区等中心城区范围内的建设项目,市政公用设施配套费征收标准按照每平方米65元执行。

赣州首开粤港澳大湾区蔬菜直通车
  (记者钟金平 实习生邓竹青)7月1日9时30分,上饶之窗
江西今年建设设施蔬菜35万亩
  宁都讯(记者梁健、钟金平 实习生邓竹青)7月1上饶之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