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办法发布
09.09.2015 16:35
本文来源: 法制办
日前,市政府发布了《南昌市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办法》(洪府发﹝2015﹞29号),将于2015年10月1日起施行。《办法》明确市政府是法治政府建设的考核机关,市政府法制机构为考核机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内容以《南昌市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为主要依据,具体考核指标和评分标准由考核机构结合考核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任务确定,并根据考核对象的职能和实际情况,对县(区)政府、开发区(新区)管委会和政府部门分别设定,实行分类考核。考核基本情况和结果将由考核机关予以通报。
2015年9月1日
本文来源: 法制办
09.09.2015 1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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