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27.05.2017 19:24
本文来源: 监察厅廉政网
南昌县蒋巷镇计生办主任肖辉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经查,2014年12月至2016年3月期间,蒋巷镇计生办以加班、值班、协助工作等名义违规发放各项津贴补贴共计3.24万元。肖辉作为蒋巷镇计生办主任负有直接责任,南昌县纪委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西湖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桃源分局局长张剑“私车公养”问题。经查,张剑在2017年春节假期驾驶私家车前往广东途中,先后3次使用单位公务加油卡为其私车加油,加油费用合计980.67元。西湖区纪委给予张剑党内警告处分,责令其退回加油款。
江西天力建设工程公司党支部书记严长城违规公款接待和送礼问题。经查,严长城在2013年至2016年9月担任青山湖区塘山镇镇属企业江西天力建设工程公司党支部书记、法人代表期间,以维护业务关系为名,多次用公款走访送礼和接待宴请,后以虚开发票的形式报销违规费用。青山湖区纪委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通报指出,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中深刻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全市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持之以恒、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把纠正“四风”工作往深里抓、实里做,严防“四风”反弹,交上作风建设合格答卷。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把纪律挺在前面,加强日常监督检查,聚焦问题热点,紧抓假日节点,发现问题要盯住不放、一抓到底,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对不收手不知止,甚至顶风违纪的,要从严查处,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要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以强有力的问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同时指名道姓向社会通报曝光,放大查办案件的震慑效应。(南昌市纪委)
本文来源: 监察厅廉政网
27.05.2017 19: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