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25.12.2015  17:21

  12月25日,南昌市对近期查处的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进行了通报。这4起问题是:

  1.南昌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涂凌云收送“红包”问题。2013年春节前,涂凌云送给省农业厅畜牧兽医局原局长黄峰岩3000元“红包”。2015年9月,涂凌云在办公室收受某制药公司业务员蒋某1000元购物卡。2015年11月,市农业局党委给予涂凌云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其南昌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和党支部书记职务。

  2.南昌县东新中学违规公款吃喝问题。2014年1月至2015年11月期间,东新中学通过虚报教职工食堂用餐费用的方式套取现金16.577万元,用于公款吃喝等开支。2015年12月,南昌县纪委给予东新中学分管财务的校长助理罗智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东新中学校长邓必慧诫勉谈话处理。

  3.进贤县前坊镇中心卫生院院长兼党支部书记江金环违规操办婚宴问题。2013年2月5日,江金环邀请前坊镇所属11名村卫生所所长参加其女儿婚宴,收受11名村卫生所所长和卫生院部分干部职工礼金合计3980元。2015年1月,进贤县纪委给予江金环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收缴违纪款3980元。

  4.青山湖区永人小学私设“小金库”问题。2009年1月至2014年5月,永人小学时任校长欧阳旭违反“收支两条线”的规定,未将24万元店面租金纳入学校财政专户,而是指派两名教师保管相关票据和租金,并将租金用于学校教师福利、加班及集体活动、接待等支出。2015年5月,青山湖区纪委给予欧阳旭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强调,时值年终岁尾,防止“四风”反弹又到了一个重要节点,全市广大党员干部必须引以为戒、惕厉警醒,带头崇廉拒腐,树立良好家风,坚决杜绝“节日腐败”。严禁违规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及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严禁用公款接待走亲访友、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严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等,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并借机敛财,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贯彻执行新修订的“一准则两条例”,强化日常管理监督,做到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关键时刻猛击一掌,唤醒党章党规党纪意识。特别是要落实“红包”常态化治理和“小金库”全面治理各项工作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实践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要畅通群众监督渠道,紧盯“四风”新形式新动向,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典型案例要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对违规收受“红包”的,一律先免职再处理;对2015年12月开展“小金库”全面治理之后仍不收手、不知止、不自查设立“小金库”单位的主要领导,要按照组织程序一律先免职,再依据有关党纪政纪规定给予相应处分,同时追究其上级主管部门相关领导的责任。(南昌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