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颁发第一本不动产登记证书

04.01.2016  16:48

      自今年元月1日起,南昌市全面实施了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1月4日上午,南昌市常务副市长刘建洋颁发了该市第一本不动产登记证书,标志着该市不动产登记实现了“新开旧停”。

为方便群众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该市细分了业务办理场所。在市区范围内,凡涉及房屋交易的不动产登记,登记业务暂时在市房管局大厅办理,其他不动产登记业务设在市行政服务审批中心办理;同时在湾里区、高新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桑海开发区设有办事窗口,切实方便了群众就近办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