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建立对市直机关党务干部约谈结果运用机制

14.09.2017  18:06
  日前,南昌市直机关工委印发了《关于对市直机关党务干部进行约谈的实施办法(试行)》,明确规定受到履责约谈和提醒约谈的党务干部必须在规定时限内就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落实,当年不得评为优秀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机关党组织一年内受到1人次履责约谈和提醒约谈的,必须开展问题排查整改;超过1人次的,除被通报外,该机关党组织当年不得评为先进,纳入市直机关年度目标绩效考核的,对照当年目标绩效考核计分办法,酌情扣除该单位相应党建工作考核项目分数。约谈结果运用机制的建立,将有利于机关党组织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

  今年全市纪律建设“四必谈”专项行动以来,南昌市直机关工委充分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先后开展履责约谈20次,提醒约谈11次,任前谈话21次,批复对7名市直机关科级党员干部违纪行为进行党纪处分。为压实“四必谈”成果,及时将实践成效进行制度转换和提升,市直机关工委结合机关党建工作实际,将“四必谈”延伸到对市直机关党组织书记、专(兼)职副书记和其他党务干部开展履责约谈、提醒约谈、任前谈话和违纪约谈,对每种约谈均明确了具体情形和程序,便于规范操作。对受纪律处分的党务干部进行违纪约谈,旨在通过思想教育帮扶,使受纪律处分的党务干部正确认识自身错误、改进缺点和不足,彻底放下思想包袱,真正达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目的。(南昌市直机关纪工委 陈万红)

发现问题就要快查严处
  对向扶贫资金伸“黑手”、动“奶酪”的违纪行为,江西省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