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松绑商品房预售款监管
26.11.2014 11:25
本文来源: 中国江西网
本报南昌讯 信息日报记者秦谦报道:今年3月1日,南昌市实施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市民买新房交给开发商的预售款将被存入专门账户,重点监管资金为预售款的30%。25日,记者从南昌市房管局获悉,对该项监管资金进行调整,按工程完成情况来实施,给予开发商更多的使用资金。具体为:办理预售许可时,未达主体封顶的,重点资金监管比例为预售款的19.5%;达到主体封顶,未竣工验收的,重点资金监管比例为预售款的10.5%;已取得竣工验收,在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前,重点资金监管比例为预售款的1.5%;已完成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的,不实行预售资金监管。
本文来源: 中国江西网
26.11.2014 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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