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福利院房产竞价招租 商家天价与养老院争地(图)

05.08.2015  12:57

  一家托养着80余名老人的养老机构,租用了南昌市福利院的一处房产,在2013年租赁合同到期后,为了保住这个“家”,托养院不得不与某宾馆竞拍,争取继续租用,结果拍出了76.8万元天价租金。这就是位于洪城路919号的南昌市爱心托养院。让人不解的是,该处房产规划本为福利性质,托养院为何要和商企“比胳膊”?交不起年租,80多名老人又将何去何从?

  ■信息日报记者沈冠楠/文

  养老院

  福利院房产年租金拍出76.8万元

  南昌爱心托养院负责人唐洁英告诉记者,她于2003年租赁南昌社会福利院临街一处闲置房产(洪城路2-7层楼房)用于开办养老院,租期为十年,年租金为前五年15万,中间两年17万,后三年18万。如今托养院托养了80余名失智、失能老人。

  “2012年中期,10年租期将满,我们向社会福利院提出续租,但始终没有得到落实。”2014年~2015年初,唐洁英先后接到南昌市社会福利院、南昌市国有资产管理中心、江西国信拍卖有限公司的通知,称洪城路2-7层房屋要进行社会公开招租,她享有优先承租权。

  今年2月10日,唐洁英参加了竞拍,拍租者为唐洁英、南昌市老年颐养中心,至于最后一人,“他在入场登记表上登记了‘如家宾馆’。”唐洁英告诉记者。竞拍中,如家宾馆将月租抬到6.4万元时,拍卖师问唐洁英,是否要行使优先承租权?

  月租金6.4万元,一年就是76.8万元,这不仅是原有租金的近5倍,甚至比养老院一年的总开销还要多!“可如果不拍,当时院里的110多名老人怎么安置?他们中有好几位常年卧床,万一搬迁中出了意外,这个责任谁来担?”巨大的现实压力下,唐洁英狠下心,举了牌,最后,她以76.8万元/年的租金拍下了这栋房屋。“我当时想,先拍下来,再想办法。”

  记者了解到,加上竞拍的近28万元手续费,唐洁英总共要支付上百万元,可直到现在,她分文未付。“我们是社会福利机构,这个房产公开竞拍合适吗?”唐洁英提出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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