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通报3起违反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14.02.2015 11:46
本文来源: 人民网
2月13日,记者从南昌市纪委监察局获悉,南昌市纪委对近期查处的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例发出通报。
2013年9月,南昌市港航管理处把职工食堂作为对外接待场所,在对外接待过程中,存在陪餐人数超标、接待清单填写不规范等问题。南昌市纪委决定,对南昌市港航管理处处长杨庆(副县级)进行诫勉谈话,责成南昌市港航管理处对存在的问题立即进行整改,坚决防止接待场所变形走样。
2014年10月16日晚,南昌高新技术开发区麻丘镇计生办主任罗小牛将无公函、无公务的私人活动纳入公务接待,授意镇计生办支付了购买礼品和部分食品的资金、以镇计生办名义记账晚餐费用。经高新区纪工委研究决定,给予罗小牛党内警告处分。
2014年10月至2015年1月中旬,南昌市第十三中学司机陈钢(临聘人员)未经单位批准,多次驾驶公车接送其爱人及深夜驾驶公车参与私人娱乐活动。经南昌市教育局纪委研究决定,将陈钢予以辞退,并责令其补缴1000元燃油费;责令该校校长朱伟作出书面检查;对该校党总支书记田顺林进行批评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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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2.2015 1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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