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青山湖区:男子开网店卖假货获利11万余元被公诉
11.11.2014 18:25
本文来源: 人民网
男子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还进行销售,从中获利11万余元。近日,南昌市青山湖区检察院以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将魏某提起公诉。
魏某曾是某知名网络公司的员工,负责吸引商户在该公司网站开店销售,因经常要出去跑业务,对一些内裤供货商比较熟悉。辞职后于2013年7月份左右通过网上中介在义乌注册登记了一家公司,成为义乌市某电子商务商行的法定代表人。
2013年5月起,魏某在未取得授权销售资格的情况下,从广东汕头一胡姓男子处以极低于市场正常价购入有某商标标识的男女各式内衣、裤等商品,在该知名网络公司网站以义乌市某电子商务商行的名义开设网店,并在南昌市青山湖区一居民房内进行销售。至2013年9月3日,共销售假冒某商标的男女各式内衣、裤等商品372次,销售总金额共计人民币11万余元。经鉴定,魏某销售的标有某商标标识的男女各式内衣、裤等商品均系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
2013年9月4日,魏某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刘燕)
供稿:南昌青山湖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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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1.2014 18: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