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计生行风建设要形成长效机制

28.05.2015  13:40

  日前,国家卫生计生委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卫生计生系统行风建设的实施意见,要求继续贯彻落实行风建设“九不准”,形成行风建设依法依规治理长效机制。意见透露,我国将开展医疗费用控费专项治理,各级医疗卫生计生机构要把“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规范收费”作为日常管理的重要内容,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严查骗取、套取新农合基金和公共卫生资金行为。

  意见要求,卫生计生系统队伍要贯彻落实行风建设“九不准”和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等工作要求。要加强行业信用制度建设,完善以医疗执业准入注册、不良执业行为记录为基础的信用记录数据库,逐步实现全行业诚信信息资源共享。完善行风评议和患者就医体验满意度第三方评价机制。

  意见指出,卫生计生系统将进一步加强对行业专项资金、重大项目的监督检查,加大对大额资金的实时监控。扎实推进公立医疗机构廉洁风险防控工作,完善监督措施,加大监督管理力度,防止假借改革之名,利用改革之机,滥用职权、违规操作、侵吞财产、谋取私利,造成国有资产流失和损害群众利益事件的发生。

  意见要求,从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影响范围大的事件中,找出卫生计生系统行风建设的特点和规律,以医改为动力,形成行风建设依法依规治理长效机制。要推动医疗卫生服务价格改革,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机制。

  意见强调,卫生计生行业将继续严肃查办典型行风案件,针对查办案件中发现的普遍性、严重性问题开展专项治理。(孙 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