鹰潭市社印发信息宣传报道考核办法和奖励办法

04.06.2015  02:33

  为进一步加强鹰潭市供销系统信息宣传工作,加强信息队伍建设,扩大供销社影响力,提升形象,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健全信息宣传激励机制,近日,鹰潭市社印发了《信息宣传报道奖励办法》和《信息宣传报道考核办法》。

  考核办法明确了考核对象(即市社机关各科室、各县市区供销社)和考核评分量化指标。明确了先进科室、先进县(市、区)社和优秀信息员评选条件。还从信息员队伍建设、组织领导、健全制度、工作纪律等作出规定。

  奖励办法从奖励标准、奖励范围、奖励实施等方面做出了规定。其中奖励标准按报刊、广播电视台、网站三个类别分别从市级、省级、国家级三个层面,对被采用的信息给予相应科室或个人物质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