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纪委印发做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指导意见

06.05.2016  20:33

  “‘两学一做’,纪检监察干部要起模范带头作用。”日前,赣州市纪委印发《关于在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做好“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向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开展“两学一做”活动提出要求。

  意见指出,纪检监察机关担负着维护党纪政纪、加强党风政风监督、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的重要职责,在纪检监察系统搞好学习教育不仅具有普遍性意义,而且具有特殊意义,是推动纪检监察体制机制改革、落实“纪律挺在前面”、打造纪检监察过硬队伍的有效平台。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特别是各级纪委的领导干部和班子成员,要自觉地把自己摆进来,以上率下,把“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进一步解放思想,明确职责,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逐条逐句通读熟读《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法纪,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的原文,做到真学实学、深学善学,为提高纪检监察干部整体综合素质奠定坚实的基础。

  意见明确要求,全市纪检监察系统要结合学习教育“借力发力”,深入推进为官不为、违规收受“红包”和插手干预工程项目专项治理,尤其要把集中整治和查处基层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行为的专项治理活动融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依托党内组织生活,搞好个人对照检查和问题整改,从严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微腐败”问题,让基层干部和群众感受到“集中整治”工作带来的实际效果。要带着问题学、针对问题改,把解决突出问题贯穿始终,重点针对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普遍现象,因病开方,对症下药,以学促改,学改结合。同时,要督促本地本单位党委(党组)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扎实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基础性工作,主动履行好监督责任。要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广泛宣传纪检监察机关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进展和成效,宣传纪检监察机关的先进人物、先进事迹,充分展现纪检监察干部的良好形象。通过网络、广播电视、微信微博等信息平台,加强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为学习教育营造浓厚氛围。要切实强化舆论监督,发挥监督警示作用,促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经常性开展。

  为确保“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取得扎扎实实的成效,该市纪委还组成督促检查组,适时对各地纪检监察机关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推进落实不力的,开展不好、走过场的,严肃批评、严厉问责。对工作统筹推进取得实效,破解重点难点问题取得突破的,通报表扬,总结经验并加以推广。(赣州市纪委 缪春风  赖青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