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玉印:见义勇为被拘难免不留“疤痕”

18.07.2014  16:41

  猥亵女网友的男子仅被行政拘留五天,而见义勇为救人的大学生小涂,却因救人过程中致实施猥亵的男子受伤,遭到警方刑事拘留(南方都市报昨日报道)。昨日下午,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检察院作出不予批捕的决定,警方亦撤销该案,小涂被无罪释放,不会留下案底。南山警方表示将帮助小涂申请见义勇为奖励,还呼吁深圳的企业录用小涂。同时小涂亦不用承担伤者的医药费用。(7月17日 南方都市报)

  一位刚刚走出学校大门的小伙子,谁愿意“壮志未酬身先死”?“不会留下案底”,这多多少少让小涂松了一口气,这就意味着不会影响他出去找工作;但被刑拘14天与“见义勇为”同时发生在一件事一个人身上却很难让人释怀。“不会留下案底”难免不留疤痕。

  事情似乎并不复杂,即使没有独立的第三方口供,即使只有在场四个人的笔录,尽管这四人都是事件参与者。并不难判断小涂是否见义勇为,因为女网友小刘是事件的受害者,只要她承认是宋某要猥亵了她,只要她承认是小涂出手相救,保安宋某要是否构成轻伤都不重要,小涂都无需承担法律责任。因为刑法第21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而我们可爱的警察,偏偏在这件事上简单问题复杂化,拘泥于宋某要构成轻伤,并将小涂被拘留的最长时间10天,延长至14天,让小涂无辜体验了一把“大仓”里的生活。

  体验了一把“大仓”里的生活,就体验了吧,反正有“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这句名言垫底,但被刑拘14天与“见义勇为”同时发生在一件事一个人身上总让人难以释怀。

  见义勇为是社会正能量,不仅需要社会力量扶持,更需要法律扶正,因为它发生在救人于为难的千钧一发,来不得半点犹豫,我们应记住“彭宇案”的不良影响,小涂发誓下回就不会上前去了,我只会打电话报警。谁来救人于危难,会有神兵天降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