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忠卿:对无名女子裸死池塘的若干拷问

23.12.2014  18:13

  无名裸女尸体浸泡在池塘多日却没人理睬,这是怎么回事?村民解释,误以为是充气娃娃或者服装店的模型,因为之前就有人把这些东西扔进池塘里。事情发生在海珠区官洲街北山村北山幼儿园旁一池塘,警方周日将尸体捞出。(12月23日《南方都市报》)

  除了被法律判处死刑之外,每个人都有生命不受侵犯与剥夺权,不仅受到法律保护,而且至高无上。就这名无名女尸裸死池塘来看,许多疑点得不到合理的解释,可谓死得不明不白,笔者为此心中一个个问号逐一罗列出来,供公众特别是警方参考。

  疑问一,女子裸死池塘,不符合自杀的常理,谁会脱光衣服自杀?即便精神病人料想也不会这么做。退一步说,假设真的是自己脱光衣服投塘自尽,那么她的衣物在哪里?如果将所有衣服脱在了家里,裸着身体跑出来,为何就没有人看见?

  疑问二,鱼塘周围设置有齐胸高的护栏,翻过这一道屏障,女子显然要费一番周折,况且在充斥着垃圾的一塘死水中自杀,这种可能性显然不大。

  疑问三,女子浮尸池塘多日,周围居民一直认为是充气娃娃抑或服装店的模型,这种说法站不住脚,我承认真人与模型的差别不大,但是只要你稍有一点责任心与护法意识,绝不会熟视无睹,倒是一个陌生人发现了疑点而报了警,否则女尸不知还要暴尸到何日?可见很多人都抱着事不关已的态度,可谓麻木不仁。

  疑问四,警方将女尸打捞出水之后,结论下得未免有些草率,只因体表无外伤,就认定是自杀,真是可笑之极,这是在办案吗?这是对生命的敬畏与尊重吗?这样的结论能得到公众的认可吗?

  疑问五,一名20来岁的女子裸死池塘,不管啥原因,作为家人必然会很悲痛,并且敦促警方从速查找原因,究竟有没有涉嫌受到他杀。可女子的家人却很反常,反映其有精神病史,说明家人对其死亡已无动于衷,其自杀之说更值得怀疑。

  这五个疑点值得拷问,人命关天,警方岂能不了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