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表彰2013年度厅直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激发广大干部职工的工作热情,全面推进我省环境保护工作,根据《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公务员奖励规定(试行)》和《江西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规定》,在考核和测评的基础上,经厅党组会议研究决定,表彰污染防治处等26个2013年度厅直系统目标管理考核先进集体,对2013年度考核为优秀的杨国华等31名同志给予嘉奖,授予彭昆国等48名同志厅直系统先进工作者称号。
一、先进集体
授予污染防治处、环境影响评价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处、人事处、办公室、省环境监察局、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省固体废物管理中心目标管理考核一等奖称号;
授予自然生态保护处、环境监测处、科技标准处、辐射安全管理处、直属机关党委、信访处、省监察厅驻厅监察室、厅财务核算中心、厅环境工程评估中心、江西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省环境监测中心站、省辐射环境监督站、厅机关后勤服务中心目标管理考核二等奖称号;
授予政策法规处、规划财务处、基建办公室、省环境信息中心、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目标管理考核三等奖称号。
二、嘉奖公务员
杨国华、崔新平、曹永琳、王琳、杜林、肖琪、熊伟林、魏俊斌、董良云、戴树军、朱向彬、李宝鹏、梁一帆、肖玉、黄韬、黄莉、武化民、陈亚、张华、何坤、朱洪、欧阳雄、郑生龙、刘晶焱、任金发、章雯、黎澄宇、刘彪、武东颖、邹翔、孟琰等31名同志2013年度考核为优秀,给予嘉奖。
三、先进工作者
授予彭昆国、颜红、邹新、刘尖清、付忠诚、付明、魏康霞、侯世游、金德辉、谭广宇、沈越、樊艳春、许曦、周玲玲、谭晓云、张敏、周丽萍、王秋、程秋芬、黄精明、黎湘虹、余锦龙、杨林锋、廖兵、李惠民、钟恢明、刘力章、危明飞、刘慧丽、陈军平、杨辛、张振欣、李秀峰、贾娟娟、王东方、陈会明、张起明、吁国花、李苏发、谢岩、张林霞、殷茵、汪帅马、叶竹兰、胡丽珍、邹星星、邹慧、万国杰等48名同志厅直系统先进工作者称号。
希望以上获得奖励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再接再厉,戒骄戒躁,进一步发挥表率作用。厅直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要以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榜样,以崭新的姿态、昂扬的斗志、务实的精神,站在实干兴赣的新起点,努力提速绿色崛起的步伐,创造江西环保事业改革发展新辉煌。
江西省环境保护厅
2014年1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
江西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2014年1月2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