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村庄调查和分类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根据《中央农办 农业农村部 自然资源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统筹推进村庄规划工作的意见》和《江西省委办公厅江西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学习浙江“千万工程”成功经验扎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江西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江西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规划编制指导意见>的通知》(赣新农发〔2019〕1 号)要求,为切实做好村庄调查和分类工作,力争2019年底完成全省村庄分类任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村庄调查范围、内容和方式
(一)调查范围
以县(市、区)域为统计单位,调查辖区内的所有行政村、自然村(位于城市、县城建成区内的城中村除外)。
(二)调查内容
1.村庄基本情况。包括人口、户数、村庄的基本特征等情况。
2.村庄现有分类情况。现状是否为中心村、历史文化名村、传统村落、特色小镇、秀美乡村等类型。
3.各类村庄规划编制情况。是否编制村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建设规划、“多规合一”规划等规划。
(三)调查方式
采取自下而上和分级汇总开展村庄调查的方式。
1.县(市、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所辖乡镇的村庄现状和规划情况调查,将《县(市、区)村庄调查表》(附表一)下发给各乡镇,由乡镇指导各村庄填写,县(市、区)自然资源局收集复核,于7月20日完成调查并形成调查报告,上报设区市局。
2.设区市自然资源局于7月30日前将本市村庄调查完成情况及下一步村庄分类工作计划上报我厅,以督促村庄分类工作推进。
二、以村庄调查为基础做好村庄分类工作
各县(市、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根据村庄调查数据以及“三调”已有成果,原则上以自然村为单元,组织开展县域村庄分类工作。有条件的县(市、区)可编制县域村庄布局规划,逐村研究村庄人口变化、区位条件、现状基础和发展趋势,明确县域村庄分类,科学指导村庄空间布局合理调整。
1.集聚提升类村庄:①现状已经列为中心村;②现有人口规模较大的,仍将存续的一般村庄。
2.城郊融合类村庄。①在城镇开发边界以内;②城市近郊区以及县城城关镇所在地的村庄,具备成为城市后花园的优势,也具有向城市转型的条件。
3.特色保护类村庄。①现状已经列为历史文化名村、传统村落;②特色小镇、民族特色村寨、特色景观旅游名村的村庄,或本身拥有自然历史文化特色资源丰富的村庄。
4.搬迁撤并类村庄。①位于生态红线内,且人口较少的村庄;②位于生存条件恶劣、生态环境脆弱、自然灾害频发等地区的村庄;③因重大项目建设需要搬迁的村庄;④人口流失特别严重的村庄。
5.看不准的村庄。原则上看不准的村庄数量应控制在县域村庄总数的10%以内。
各地要按照集聚提升类、城郊融合类、特色保护类、搬迁撤并类、看不准的村庄五种类型,全面完成所辖村庄分类工作,形成县(市、区)村庄调查分类表。各设区市自然资源局负责收集本市所辖县(市、区)的《县(市、区)村庄调查分类表》(附表2),完成《设区市村庄分类情况统计表》(附表3),于2019年11月30日前附表2和附表3一起报送我厅。
三、有关要求
村庄调查和分类工作,是开展村庄规划编制的基础,是编好村庄规划的关键。据了解,年底我省将迎接中央环保督查和国务院大督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已列入重点督查内容。村庄规划作为我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8大专项工作之一,省委省政府提出了明确工作任务和时间节点要求,要求2019年底要基本完成村庄调查和分类工作。各地务必要提高站位,提升认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明确专人负责落实,确保基础信息统计真实完整,做到村庄分类科学可行,按时保质完成村庄调查和分类工作任务。
联系人:陈 敏、伍锡论;0791-86717718、13767958458。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1. 县(市、区)村庄调查表
2. 县(市、区)村庄调查分类表
3. 设区市村庄分类情况统计表
江西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
2019年5月30日
附件1:
县(市、区)村庄调查表
村庄名称 | 镇(乡) 行政村 自然村 | ||
一、村庄基本情况 | |||
户籍人数(人) |
| 户数(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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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庄具备特征 (可多选) | □就是普通村庄,不具备什么特征; □位于城镇郊区,具有纳入城镇区的可能性; □传统建筑占比超过了50%; □是民族特色村寨,或具备特色旅游景观; □拥有丰富的自然历史文化特色资源; □经常遭遇山体滑坡、泥石流、洪水、地震等灾害的袭击; □村庄人口流失严重; □村子较为偏远,生活用水、用电、交通不便; □村内有国家、省、市重大项目建设; | ||
二、现有分类情况 | |||
现状是否分类 | □已分类 □没分类(如无分类不需填下一栏) | ||
现有分类情况 | □中心村 □传统村落 □历史文化名村 □特色小镇 □秀美乡村 □少数民族村寨 □其他 | ||
三、村庄规划编制情况 | |||
是否已编制村庄规划 | □已编制 □没编制(如没编制不需填下两栏) | ||
现有村庄规划编制单元 | □按行政村编制 □按自然村单独编制 □多行政村连片编制 □多自然村连片编制 | ||
已编规划类型 | □村庄建设规划 □村庄土地利用规划 □“多规合一”规划 □其他 | ||
村庄建设问题及规划编制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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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人: ;联系电话: 。 |
注:该表为地方工作表,由乡镇指导村庄填写,县(市、区)自然资源局复核。
附件2:
县(市、区)村庄调查分类表
一、村庄数量及其规划编制情况 | ||||
行政村总数(个) |
| 自然村总数(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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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编村庄规划自然村数目(个) |
| 已编规划自然村 占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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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已编或正在编县域村庄布局规划 | □已 编 □正在编 □没有编 | 是否已编或正在编制县域乡村振兴规划 | □已 编 □正在编 □没有编 | |
按行政村编制规划总数 (个) 按自然村单独编制规划总数 (个) 多行政村连片编制规划总数 (个) 多自然村连片编制规划总数 (个) | 编村庄建设规划总数 (个) 编村庄土地利用规划总数 (个) 编“多规合一”规划总数 (个) 编其他类型规划的总数 (个) | |||
二、村庄分类情况 | ||||
集聚提升类 村庄数量(个) |
| 集聚提升类 村庄占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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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聚提升类 村庄名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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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郊融合类 村庄数量(个) |
| 城郊融合类 村庄占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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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郊融合类 村庄名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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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色保护类 村庄数量(个) |
| 特色保护类 村庄占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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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色保护类 村庄名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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搬迁撤并类 村庄数量(个) |
| 搬迁撤并类 村庄占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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搬迁撤并类 村庄名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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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不准的 村庄数量(个) |
| 看不准的 村庄占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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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不准的 村庄名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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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人: 联系电话: ; 单位盖章:(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附件3:
设区市村庄分类情况统计表
县(市、区)名称 | 行政村数量(个) | 已编规划的行政村数量(个) | 自然村数量(个) | 已编规划的自然村数量(个) | 村庄各类数量(个) | ||||
集聚提升类 | 城郊融合类 | 城郊融合类 | 搬迁撤并类 | 看不准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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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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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人: 联系电话: ;单位盖章:(设区市自然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