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国理政地方谈】对历史文物心存敬畏 让宝贵遗产世代传承
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近日对文物工作作出重要指示。他强调,文物承载灿烂文明,传承历史文化,维系民族精神,是老祖宗留给我们的宝贵遗产,是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深厚滋养。保护文物功在当代、利在千秋。(4月12日新华网)
历史文物是中华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我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进程中,自然离不开中华文化的发展繁荣,而保护历史文物无疑是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必然要求。加强历史文物保护,让收藏在博物馆里的文物、陈列在广阔大地上的遗产、书写在古籍里的文字都活起来,对于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提升国民素质、增强民族凝聚力、展示文明大国形象、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无疑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文物工作,继2005年国务院发出《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后,2016年3月4日国务院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指导意见》,极大地推动了我国文物事业的巨大发展,促进了文物保护、管理和利用水平的不断提高,全社会保护文物的意识进一步增强,文物保护基础工作不断夯实,资源状况基本摸清,保护经费和保护力量持续增长,保护状况明显改善,博物馆建设步伐加快,公共文化服务水平稳步提高,文物利用的广度深度不断拓展,文物拍卖市场管理逐步规范,文物对外交流合作日益扩大。一句话,文物事业呈现出前所未有的良好态势。
当然,在看到我国文物工作取得显著成绩的同时,也应该清醒地认识到,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文物保护与城乡建设的矛盾日益显现,文物工作面临着一些新的问题和困难:全社会保护文物的法治观念有待提升,文物保护的配套法规体系尚需完善;一些地方履行文物保护的责任不到位,法人违法行为屡禁不止;一些文物保护单位因自然和人为因素遭到破坏,一些革命文物的保护没有得到足够重视,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消失加快;文物建筑火灾事故多发,盗窃盗掘等文物犯罪屡打不止;文物执法力量薄弱,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现象时有发生;文物拓展利用不够,文物保护管理的能力建设有待加强。
诚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说,我国是世界文物大国,又处在城镇化快速发展的历史进程中,文物保护工作依然任重道远。我们每一个中华儿女应该清醒地认识到,文物是不可再生的珍贵文化资源,是国家的“金色名片”,是中华民族生生不息发展壮大的实物见证,是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历史根脉,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深厚滋养。面对文物保护的严峻形势和突出问题,自觉投身于文物事业之中是我们每一个炎黄子孙的责任和使命所在。
具体而言,于我们各级党委和政府而言,就是要以对历史负责、对人民负责、对未来负责的态度,增强对历史文物的敬畏之心,树立保护文物也是政绩的科学理念,统筹好文物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全面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工作方针,切实加大文物保护力度,推进文物合理适度利用,使文物保护成果更多惠及人民群众。于我们各级文物部门来说,就是要不辱使命,守土尽责,提高素质能力和依法管理水平,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 努力形成全社会参与文物保护的新格局,让宝贵遗产世代传承、焕发新的光彩,为繁荣文化事业、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作出新的贡献。唯此,人人参与、个个努力,我国就一定能够走出一条符合国情的文物保护利用之路。(南方网罗建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