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院原副主任遭行贿人举报 女友夜总会上班

04.06.2014  12:32

中国科学院空间科学与应用研究中心原副主任许安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承揽工程提供帮助并收受十万元好处费,后经行贿人举报致案发。记者昨天获悉,市高院终审维持原判,许安最终获刑十年。

女友在夜总会上班

56岁的许安大学文化程度。经查明,2009年12月,许安在担任中国科学院空间科学与应用研究中心园区建设办公室主任期间,利用其负责空间中心园区基建工作的职务便利,在协助管理空间中心科研综合楼(以下简称“九章大厦”)地下食堂空调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过程中,为北京蓝泰时代系统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承揽该工程谋取利益,收受该公司总经理刘某给予的10万元。案发后,许安亲属代为退赔10万元。

据许安供述,2009年10月,九章大厦地下食堂改造时,因刘某的公司以前就做过该大厦的空调工程,对现场比较熟悉,工程质量也不错,资财处等部门建议让他继续承揽。项目审批中,刘某经常给他打电话,感谢他照顾并让他务必考虑让公司再参与空间中心怀柔基地的项目,还表示无论大厦工程最后确定多少钱,都拿出10万元予以感谢。因刘某不断劝说,自己动了心。后刘某通过他人将放有十万元现金的纸袋送到其办公室,并将谈话过程用摄像笔偷录下来。去年10月24日,许安被抓归案。

据悉,许安的女友高某在夜总会上班,曾因吸毒被送往强制戒毒所一年。许安把三张工资卡总计15000元都交给她,常给她买价钱昂贵的包和衣服,出钱给她买车,还为女友整容花过钱。

行贿人举报致案发

据悉,许安落网因刘某举报。2012年,刘某在与许安吃饭时再次表示要参与怀柔中心的工程,但许安并没有帮忙。2013年4月,怀柔基地空调项目基本确定,与刘某的报价相差甚远。刘某就给许安打电话,说要向纪委举报他。

刘某说,他之所以同意给许安索要的好处费,首先是希望其不要在工程上为难自己的公司,顺利承包并完成项目,且许安主管该单位基建工程,和他搞好关系,以后有项目能得利。2012年,空间中心园又有一个350万元的空调项目招标,因许安未通知他,且最终该项目由其他公司中标,自己感觉被骗,就让许安退还10万元,但许安否认收到钱,自己遂向中科院纪委和检察机关举报。

行贿人设套威逼利诱?

一审法院认定许安的行为已构成受贿罪,鉴于其到案后如实供述,认罪态度较好,且退缴全部赃款,依法对其从轻处罚。一审后,许安上诉希望法庭考虑其以往表现,对他从轻处罚。此外,他认为刘某有意设套,给钱除感谢之前空调一事,更主要是为了将来承揽更多工程,但其后续并未给予他任何帮助。许安的辩护律师还指出,刘某行贿十万元是作为将来威逼利诱许安就范的筹码,与空调采购安装工程无关,许安系自首且曾见义勇为,工作表现突出,建议从宽处理。

市高院认为,经查,视听材料中,许安明确提及“除怀柔以外的任何事情都给你,这个我能做到”,属于承诺为他人谋取利益,具备了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要件,故辩护意见不能成立。在侦查人员调查中,许安明确否认收受十万元,不属于自首。一审已对其从轻处罚,应维持原判。晨报记者 颜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