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丰县:“三举措“规范农机产品生产经营行为

09.12.2014  02:46

              为落实好国家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规范农机经销商管理,保障购机者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江西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农业机械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农业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经营行为的通知》等有关文件,广丰县农机局采取积极有效措施规范农机产品生产经营工作。

              一是开展农机产品经营主体清查。组织工作人员对主体信息进行全面采集,建立详细档案记录,资质条件不符要求的农机经销商责令限期整改,净化了农机产品经销市场秩序。二是严格农机产品经营销售备案审核制度。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农机执法队严格执法,严把农机产品及零配件市场准入关,问题农机产品发出整改通知书责令退回改正,通过监管关口前移,从源头上杜绝了伪劣农机产品进入流通领域,有效遏制了违法经营行为。三是构建监管长效机制。主要有农机产品经营人员持证上岗制度、进货查验制度、进销货发票制度,进销货台账制度、禁销伪劣农机产品制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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