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县“三动”推进土地开发复垦补充耕地工作

14.08.2015  18:33

今年以来,新建县不断建立健全“三动”工作机制,积极构建“政府负责、部门协同、上下联动、公众参与”的工作格局,切实推动了全县土地复垦开发补充耕地工作顺利开展,上半年验收土地开发补充耕地项目45个,新增耕地3100余亩,完成了市里下达年度该县补充耕地任务的98%,有力地保障了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对耕地占补平衡的需求。

政府高位推动。 为切实解决耕地占补平衡难题,县政府高度重视土地开发复垦补充耕地工作,将其摆上了重要的议事日程,召开了政府常务会议进行专题研究,将2015年市政府下达的土地开发补充耕地工作任务量化分解到各乡镇(场),并将土地开发复垦补充耕地工作纳入年度考核重要内容之一,进一步强化了各乡镇(场)的主体责任,形成了高位推动的良好工作氛围。县政府分管领导多次召开会议对全县土地开发复垦补充耕地工作进行专题调度,主动协调解决项目实施过程遇到的难题,为加快项目实施进度清除“拦路虎”,推动了工作有序开展。

部门协作联动。 各乡镇政府、驻县农业单位作为土地开发复垦项目的业主单位和项目实施的主体,积极落实县政府工作部署,主动介入、加强调度,严格把好项目工程招投标、项目实施、工程质量监督、土地权属调查和权属纠纷调处工作。国土资源部门加强对项目选址、工程质量与进度督促、工程变更、项目验收等方面的业务指导。财政部门加强县级财政投资项目的资金筹措和工程结算审核,并按照“专户储存、专款专用、多级审核、集中拨付”的原则统一管理项目资金,实行按进度拨付资金制度,确保了财政资金及时拨付到位和使用安全。审计部门加强项目资金财务决算审计工作,在项目竣工后及时跟进,优质高效做好外业工程量核实和项目资金收支情况审计工作,规范资金管理,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县农业部门加强新增耕地质量检测评定工作,负责出具评定报告和新增耕地后期培肥的监督检查工作。县政府督查室加强项目督查,定期对全县土地开发复垦补充耕地项目进行专项督查,利用信息平台发送短信,印发督查专报,对工作不积极、不主动、甚至不作为的,在全县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进行问责。

经济奖励促动。 县政府对由县级开发的土地开发复垦项目,按照新增有效耕地面积分别给予提供耕地后备资源的乡镇、驻县农业单位1000元/亩、村1500元/亩的资源补偿费,并对已落实耕作主体的新增耕地,除享受国家有关农业政策性补贴外,由县政府以每年300元/亩的标准给予连续三年的培肥地力补贴,充分地调动乡镇、村等基层组织参与开展土地开发复垦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