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确定进贤县等7个县为江西省创建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的通知

29.01.2015  11:36
 

江西省商务厅  江西省财政厅

关于确定进贤县等7个县为江西省创建国家

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的通知

赣商务建字〔2015〕14号

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人民政府:

    按照财政部、商务部《关于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的通知》(财办建〔2014〕41号)要求,我省被列入全国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省份。为做好我省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经各地申报,专家组评审并向社会公示,确定进贤县、莲花县、宁都县、于都县、玉山县、广丰县、新干县为江西省创建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

特此通知

          

           江西省商务厅     江西省财政厅

              2015年1月23日